跳至內容

《創業之間》EP12|萬峯法律事務所律師 黃有咸:一堂給創業者的法律課, 用人風險、勞動契約、責任制一次搞懂

2025年8月12日
《創業之間》EP12|萬峯法律事務所律師 黃有咸:一堂給創業者的法律課, 用人風險、勞動契約、責任制一次搞懂
Shirley
自動生成 TOC
目錄
展開

    創業請人不用怕,但這些風險你準備好了嗎?

    「家人幫忙是不是勞工?責任制能不能不用打卡?試用期解雇要給資遣費嗎?」

    創業者第一次雇用員工,最常面對的問題不是「管不好」,而是「根本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違法」。

    在本集《創業之間》中,邀請到專業律師為我們拆解創業常見的法律誤區──

    責任制怎麼用才合法?試用期解僱是否需資遣費?口頭約定可不可以?

    並分享如何用簡單明確的契約,替公司與員工建立起彼此信任的起點。

    用人不只是人情義理,更是責任與法律的開始。



    受訪者簡介 — 黃有咸 律師

    萬峯法律事務所律師、企業相關法律實務專家。

    萬峯擅長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進行人事制度規劃檢核、勞動契約設計與爭議處理,

    擅長以平實語言協助創業者掌握基本法律框架,避免用人風險。


    用人風險一:責任制 ≠ 不用加班費,也不能口頭說了算

    「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算,而是法律有明確規定。」

    黃律師提醒,如果公司要實施責任制,必須符合三個要件:

    1. 勞工性質屬專業或監督性質
    2. 雙方簽署書面協議
    3. 並報主管機關核備

    若這些條件未達成,即使雙方口頭約定責任制,仍需計算工時與加班費


    用人風險二:家人幫忙,也可能構成勞雇關係

    許多創業者初期會請家人幫忙,但只要符合「指揮監督+領報酬」兩個要件,依法就可能成立勞雇關係。

    黃律師建議,即便是親友協助,也應簽訂「工作協議」或「志工條款」等書面文件,避免日後爭議。


    用人風險三:試用期不是免責期,解僱仍需依法補償

    「試用期不是白紙黑字就萬無一失。」

    黃律師指出,試用期員工若遭資遣,仍需依《勞基法》提供資遣費通知

    除非有重大違反職務規定,否則「不適任」也必須經過紀錄與評估,不能一句話說走就走。


    「創業者不需要變成法律人,但你要學會讓制度幫你擋風險。」

    —— 《創業之間》EP12



    💡創業不孤單,資源在身邊 - 森活提供免費財會法律顧問諮詢

    森活商務中心不只是一個工作空間,更是陪伴創業者成長的夥伴。

    只要成為會員,即可享有免費預約專業顧問服務,包含財會、法律、品牌行銷、永續策略等多面向諮詢

    協助新創團隊在每個關鍵階段做出更明確的決策。

    這些資源皆由實戰經驗豐富的合作顧問團隊提供,讓創業路上少一點摸索,多一點安心。

      創業顧問



    🎧 想聽完整故事?  立即收聽

    更多新創雇主的法律必修課,歡迎關注《創業之間》Podcast!


    本節目由 森活商務中心 製作播出:SeedsHub 森活商務中心|永續理念x共享空間 與您共同成長

    森活支持每位創業者打造剛剛好的事業空間

    提供共享空間租賃、活動會議場地與創業諮詢資源


    撰稿時間:2025 年 7 月 18 日

    【FACEBOOK】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EEDSHUBInc/


    【忠孝旗艦館相關資訊】

    【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5樓】

    【@Line ID】@seedshub

    【電話TEL】(02) 7751-7996


    【信義別緻館相關資訊】

    【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58號6樓】

    【@Line ID】@seedshub.xy

    【電話TEL】(02)7744-3618


    網誌: Podcast